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湖南省株洲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株洲市李记海鲜加工厨房有限公司收购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案的核对处置状况。
株洲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株洲市李记海鲜加工厨房有限公司收购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案核对处置的公示
二、监管部门查询处理状况:2020年10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查验陈述送达给株洲市李记海鲜加工厨房有限公司,并进行现场查看,现场未发现该批次小虾菇,执法人员责令该经营者当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原因排查。
三、产品操控状况:经查询,株洲市李记海鲜加工厨房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小虾菇6.7斤,该批次小虾菇已悉数用完,无库存。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状况:经过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源头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1、当即改正违法行为,粘贴召回布告。2、严厉实行进货查验责任。3、进行食物安全训练。
五、违法行为查办状况:经查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因为2020年3月,当事人因收购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质料小虾菇被株洲市天元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分,具有从重处分景象。鉴于当事人实行了进货查验责任,无片面成心,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金额低,可以积极主动合作查询,未形成损害结果和社会影响,具有减轻处分景象。结合案情归纳裁量,依照从轻处分给予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则,责令当事人当即中止出售不合格小虾菇,给予如下处分: